行政审批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2024年04月30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4-30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2024年04月30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4-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4月30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968020(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箱:ychbhpk@163.com
通讯地址:晋中市城区北部新城广安街榆次区行政审批政务管理局(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晋中星师双语学校新校区项目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后沟村
| 山西希尔斯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 山西澳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学 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有化 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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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有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减轻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校区内危废暂存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3、根据总量核定文件,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履行了全本公示的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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