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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市政协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16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8 阅读: 【字体:

尊敬的田忠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晋中市农产品主产区农业地球化学调查,构建和完善土壤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助推现代高效特优农业提档升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在构建土壤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等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耕地方面。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情况,我市耕地全部为优先管控类,不涉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具体任务。《山西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转发至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求各地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经排查全市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共涉及18家,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8家在产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要求开展颗粒物在线自动监测、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相关工作,降低粮食等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二、建设用地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品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调查、监测土壤和地下水未超出风险值则可变更用途,并将调查报告上传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经初步调查超出风险值的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进行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相关工作,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三、工矿用地方面。我局于2022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晋中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包括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质量控制、风险筛查与纠偏、空间信息整合等。共调查411个地块,纳入信息采集369个地块,通过风险筛查与纠偏最终确定88个高风险地块。为摸清高风险地块现状,我局制定88个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相关防治方案。

一是针对关闭搬迁地块,结合地块规划用途、风险等级和现状,给出风险防控相关建议。二是针对在产地块,结合重点行业企业调查成果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和自行监测工作,防止新增污染。三是针对焦化、钢铁、化工、煤焦油加工、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焚烧、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农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涉及关闭退出、搬迁及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提出土壤污染防治要求,企业在关闭退出、搬迁及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前,需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安全处置遗留废物,督促关闭退出、搬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对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确保土壤污染不扩散。

目前,根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情况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我市已初步构建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能够初步进行土壤污染预警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坚持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总目标,系统推进耕地、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壤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保障人们“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