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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8 阅读: 【字体:

尊敬的武晓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近年来,我市立足实际,为解决突出的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多方争取资金,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市1942个行政村已有365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建成18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建设污水收集池进行转运处理,21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纳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18.79%。

(二)平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平遥县211个行政村已有32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建成1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8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纳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15.2%。2023年,平遥县将启用33个农村污水收集池,村内污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收集池并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平遥县7个农村黑臭水体已有2个完成整治,2023年开展的洪善镇尹村黑臭水体也基本完工,届时平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将进一步改善。

二、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是发布并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我市11个县(市、区)均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规划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

二是印发了《晋中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山西省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印发了《晋中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改厕工作,在工作中应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以及重点河流沿岸村庄为重点,科学选定治理模式和工艺技术,因地制宜采用截污纳管、收集转运、建设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等方式,推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四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根据黑臭水体成因和水体功能,科学采取控员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并对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按年度开展了监测。

五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6月,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转发了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五部门印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晋环发〔2023〕5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已建成投运的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六是做好项目申报储备入库。按照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区、市)谋划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择优向中央储备库报送项目。截至目前,已有4个项目纳入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等待下达资金,2个项目已纳入申请库待审核。

尽管我市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由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资金投入不足,运维管护不够等,致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仍然偏低,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存在困难。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晋中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同时,为积极响应省市重大战略,助推“一泓清水入黄河”,将加快推进汾河流域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一泓清水入黄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