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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30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4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4-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30-20245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中广核太谷100MW风电扩建项目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阳邑乡一带

晋中核重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绿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100MW,建设内容主要为18台单机容量5600KW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8台箱变基础构筑和安装,进场及检修道路建设,场内35kV集电线路架设,现有升压站内增设1台容量为100MVA的变压器及配套附属设备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严禁乱排;施工人员生活区远离水体,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型防渗公厕,粪便等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合理布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水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依托一期工程现有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及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4、加强噪声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合理布局,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采用优质硅钢片、器身和油箱增加隔振装置、增加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按要求划定单个风机噪声隔离区,该区域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合理安排箱式变压器位置,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每台箱变下面建设符合要求的事故油池,变压器四周设置排油槽,事故油池及排油槽四壁及底面均采用规范的防渗措;主变废旧铅蓄电池、变压器检修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现有升压站内现有危废暂存库安全暂存,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安全处置;按要求设置集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事故情况下和检修时废油外流造成污染;职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6、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7、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草地进行补植。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捕猎现象发生。

  该项目已列入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429号);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太审批[2024]13号)对本项目进行核准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