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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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hbj-2020-0064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2-3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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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铁腕治污,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引领,全面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市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建为抓手,把高质量党建工作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形成了党建统揽服务大局,助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机构改革各项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职责不落空,为打造一支全新的环保铁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围绕“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的主要任务,提出了19条工作措施,完成10项规定动作和1项自选动作,扎实开展“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大讨论,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营造出解放思想、对标一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注重示范引领、注重组织建设、注重统筹兼顾,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意义,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是调整了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及分工,健全和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继续大力实施“五大培训工程”,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专业精神,全面推动“三基建设”提质增效;五是继续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召开了典型案例通报暨警示教育会,同时对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给全体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

二、2019年工作举措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力突破,不断拉长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促进晋中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全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快实施以集中供热为主、以醇代煤、“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为辅的改造任务,已完成改造14.7758万户二是推动工业企业达标整治。完成焦化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17户;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排查发现的645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改造及搬迁158家,取缔480家,责令停产整治7家。2019年排查发现的49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取缔。治理工业窑炉171台,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86台。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截至11月底,全市路检路查柴油货车1476辆,其中排放超标车辆154辆,劝返6辆,处罚148辆,共处罚金1.48万元;组织淘汰老旧车1982辆,新增清洁能源车辆为7796辆,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法治化进程。市人大专门制定《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出台《晋中市市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工地扬尘、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等10个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五是科学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全省首家聘请第三方对全市所有涉气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现场评估,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和现场评级结果,精准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19年全市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工业企业共2752家,应急减排措施已通过国家和省审核并公示。秋冬季预警期间2752家企业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市、县执法部门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全面推进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全市列入省级攻坚战的32项重点工程中,已完工31项,1项在建;列入市级攻坚战的94项重点工程中,已完工75项,14项在建,5项前期。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4月,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共排查入河排污口789个,印发《晋中市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精准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773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非法排污口全部封堵。三是进一步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为了进一步厘清县(区、市)和乡(镇)污染治理责任,在现有2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基础上,又在汾河流域主要支流增设了54个跨乡及各支流口监测断面,目前已开展全面监测。四是制定国考断面精准治理方案。针对完成汾河流域水质目标任务压力巨大的形势,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国考断面精准治理方案,即“一断面一方案”,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时限以及责任单位,推进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面达标。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稳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共调查企业470 家,确定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企业39家;进一步推进工业固废堆场排查整治工作,全年共排查固体废物堆场312个,排查出问题堆场86个,已完成整治78个;进一步强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管控工作,在网上公示全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并在全省率先推行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工作,坚决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环境执法方面。一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19年共实施行政处罚1219户,罚款11239.3万元,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二是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八查八整治”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查处52起焦化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罚款1085万元。三是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百日清零”专项行动中,我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3件,罚款金额1712.34万元,查处“四类典型案”件15起,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起,限产停产案件11起,行政拘留3起,同时,523个交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生态环境督察方面。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共20项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5项全部完成整改,要求2019年底完成的9项已完成整改。二是完善市级环保督察机制。对包括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在内的12个县(区、市)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各类企业1350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726件,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一年来,通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019年,市城区空气综合指数为5.57,同比好转4.6%;PM2.5年均浓度45 ug/m3,全省排名第5,汾渭平原排名2,同比好转6.2%,SO2年均浓度26μg/m3,同比好转23.5%;其中,综合指数、PM10、NO2好转率均位列全省第1。今年秋冬季以来,截止12月31日,市城区综合指数为5.32,同比好转17.5%,好转率全省第2;PM2.5浓度48ug/m3,同比好转17.2%,好转率全省排名第2,汾渭平原排名第1,达到汾渭平原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序时进度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19年,全市11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8个,劣V类断面控制在3个,均达到省考核要求。特别是国考郝村断面2016年-2018年连续三年不达标,今年首次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全市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受产业结构偏重、环境问题历史欠账较多,区域内污染排放量大等因素的制约,平川5县(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建筑工地、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等扬尘治理还不到位。进入冬季以后,气温降低将影响各项指标水质降解,国考潇河郝村断面反弹风险大;受上游外地来水水质不确定的影响,王庄桥南断面年底稳定达标还存在一定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明年1-3月份这个秋冬季关键时段,采取更加精准的措施,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打牢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改善基础。同时,清醒把握生态保护工作形势,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谋划制定明年大气、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思路和强化措施,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汾河流域攻坚战打好坚实的基础。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清洁取暖改造。2020年,在现有基础上,借鉴市城区近三年清洁取暖改造经验,以集中供热为主,其它方式替代为辅,围绕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等重点区域全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做到平川地区全覆盖。二是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精准分析平川5县(市)中重点区域特别是工业集聚区对空气站点影响,划定重点区域,实施区域内全面综合整治,做到精准治污,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指标。三是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结合城管、公安“三勤合一”的联勤工作新模式,借鉴SO2、PM2.5管控办法,构建扬尘管控机制,解决扬尘污染各类难题,有效改善扬尘质量。四是强化炉窑整治。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全面完成我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五是创新大气管理工作新机制。依托大气污染防治指挥平台,对全市所有涉气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将所有治理任务纳入全过程管理。六是继续提高差异化管控水平。对标《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鼓励工业企业提标升级,增加A、B级企业,精准制定企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实现对企业的差异化管控。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综合改善地表水,突出治理废污水,全面截纳黑臭水”为工作目标,持续推进以汾河流域治理为主的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并重的“碧水保卫战”。一是抓重点,确保工程建设全面完工。继续加强汾河流域攻坚战未完工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挂牌督战,按时投运。抓好新设项目的立项确定,序时督导,通过水治理工程托底水污染防治。二是攻难点,确保劣V断面全面达标。继续坚持“一断面一方案”的精准治理思路,加强对11个国考省考断面的监测监管,力争断面2020年全部达标。三是聚焦点,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继续按照“截污纳管,集中处理”的办法,进一步提高城镇,特别是汾河沿岸乡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的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抓好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容提质和规范化运行管理,在全市全面推广灵石县“户户按通管网,污水集中处理”的经验做法,并重点在涉及汾河流域治理的7个县(市、区)的干支流建立污水处理站(点),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建立河涌管养长效机制。四是治痛点,确保污水排口整改到位。继续坚持“治污须治口”的工作理念,按照“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施治方略,推行“一口一策”工作方法,加大对入汾主干流排污口的深度治理,推进“城乡统筹,防治并重,标本兼治,水岸共治,干支流同治,上下游联治”的全体系治理,确保“口有主,主有责,责始尽,口始清”。五是堵盲点,确保断面监测全面准确。继续在现有监测站点和监测断面的基础上,科学设置新的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重点加强对汾河流域沿线站点的实时监测,使治理监测工作逐步向全面智能化和智慧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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