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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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4-2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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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7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对2024年全市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完成省定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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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书记马成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局长贺中伟主持会议。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市城区及汾河谷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管控攻坚行动、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2024年国考汾河王庄桥南断面水质达优良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4年,是汾河干流断面达三类的“交账年”、也是空气质量争先进位全省中游的“攻坚年”,抓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会议强调,要聚焦汾河流域重点断面、聚焦汾河谷地重点区域、聚焦关键领域重点问题,按照“12121”工作思路,锚定攻坚目标、持续攻坚发力,全力推动干流断面水质达三类、求突破,全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提升、争进位,全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落实“一系列管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晋中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差异化管控“十五条”》各项措施任务,以减排限排、提标达标、差异管控为抓手,强化污染物排放精细化管控,进一步降低区域(流域)内污染物排放量,切实解决汾河谷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问题,汾河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全面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市域经济高质量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攻坚“两项指标”。要严格落实《2024年国考汾河王庄桥南断面水质达优良攻坚方案》10项攻坚措施,加快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治理工程,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提效,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和汛期水质管控,“治、提、管”一体化推进,确保汾河干流断面水质达三类。要严格落实《2024年市城区及汾河谷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管控攻坚方案》10项攻坚措施,狠抓工业减排、散煤清零、扬尘管控、臭氧治理,确保主要指标持续改善,优良天数同比增加,综合指数排位前移。

开展“一次专项行动”。要扎实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照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任务,对照中央、省重点关注问题,对照近年来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典型案例,聚焦影响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等5方面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大起底”,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覆盖、无死角,逐一整改验收销号,防止违规问题死灰复燃。

提升“两个能力”。要着力提升现场监督执法和非现场监管两个能力。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实施网格化监管,强化“专项化”“点穴式”执法督察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管和门禁系统等非现场端科技监管手段,对全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实施全天候监管,切实提高现场执法精准度。

实行“一项工作机制”。要坚持“督导+帮扶”并重,实行专项督导工作机制,逐县梳理问题清单,逐县制定措施清单,形成“一县一清单”,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定期对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积极指导帮扶协调相关县(区、市)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通过定期查、专项督、精准帮,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执行落实,确保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抓指标、抓机制、抓统筹、抓队伍,一抓到底,狠抓落实。各分局要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将任务明确到个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地。督导专班要对安排部署的工作拉条挂账,形成清单,加强调度、督办、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大气科、水科、督察科、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榆次分局、开发区分局、太谷分局、祁县分局、平遥分局、介休分局、灵石分局、寿阳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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