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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6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现将《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先期控制、及时监测;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属地管理、分级响应。

1.4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2。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晋中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放射性物质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按相关应急预案实施。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应急领导组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简称“局应急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组织晋中市生态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指导各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局应急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 组 长:分管应急的副局长及其他分管局领导

成员单位:督察科(应急信访科)、办公室(宣传教育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法规科、生态保护与监测科、规划与财务科(内审科、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机动车和噪声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局应急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件3,各成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4。

2.2 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

局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应急办”),办公室设在督察科(应急信访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督察科(应急信访科)科长担任。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局应急领导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及信息报告等工作;协调与相关部门环境应急联动工作;督办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与处置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处置组、污染排查组、宣传报道组和应急专家组6个工作组,在局应急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督察科(应急信访科)、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督促落实局应急领导组指示,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及局有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应对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报告、通知等材料;做好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应急监测组,由生态保护与监测科牵头,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成,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组织、协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分析、汇总应急监测数据;会同专家组进行分析研判,向局应急领导组报告监测结果及污染趋势;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污染处置组,由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机动车和噪声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生态保护与监测科、晋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及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由局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类型或工作实际指定。

主要职责:落实局应急领导组关于污染处置的相关指示,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技术研判,提出污染处置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开展污染防治、污染物处置、生态修复等工作;提出应急保障的有关要求;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污染排查组,由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法规科、事发地环境执法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排查事发地周边区域污染源,确定污染来源、种类、数量等信息;收集现场物证、人证等书面、视听资料;配合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宣传教育科)牵头,晋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采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的影音、图片资料;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配合市宣传部门做好相关的信息发布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6)应急专家组,由督察科(应急信访科)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聘请相关院校、科研单位及其他单位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环境评估、气象、水利、损害鉴定评估、污染修复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咨询服务;参与事件成因、污染趋势、事件处置分析等工作;参与应急监测、污染处置、疏散撤离、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方案制定、责任划分、损害评估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 预警

3.1 预警信息发布

局应急办根据环境监测信息或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报告、通报,研判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局应急领导组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有上升为较大事件及以上趋势时,局应急领导组应立即组织安排核实、研判,并按规定做好预警。

局应急领导组早于事发地分局获悉事件相关信息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分局。

3.2 预警行动

(1)分析研判。局应急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召开会议,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应急准备。局相关科室、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成员单位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应急物资准备等工作,并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局应急领导组指令行动。

(3)防范处置。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并要求事发地人民政府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3 预警解除

当判断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条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局应急领导组向市指挥部提出预警解除建议。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职责权限,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5)。

4.1.1 Ⅲ级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局应急领导组启动Ⅲ级响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工作。

4.1.2 Ⅱ级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同时局应急领导组启动Ⅱ级响应,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1)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请市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

(2)局应急领导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会商,部署任务,提出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应急准备;

(3)局应急领导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立即上岗,根据局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指示开展工作,做好通知、协调、报告等工作,迅速组织完成人员、车辆、仪器装备等应急力量的准备工作;

(4)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按照指令到岗,其他日常工作服从应急工作调配;

(5)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局应急领导组的指挥下,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1.3 Ⅰ级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同时局应急领导组启动Ⅰ级响应。在做好Ⅱ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批示精神;

(2)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应急工作组、省生态环境厅应急指挥部,认真落实相应的工作;

(3)积极配合指挥部,认真落实相应的工作;

(4)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请市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

4.1.4 响应级别调整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或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群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时,涉及重(类)金属污染时,以及社会影响较大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影响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信息报送与通报

4.2.1 信息报告时限、内容

(1)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事发地分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并按规定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报告。报送时限、内容、方式等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各分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告:

①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3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②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③对初步认定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上报生态环境部。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②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③涉及重金属或类金属污染的;

④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

⑤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⑥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4)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4.2.2 信息报告程序

市生态环境局值班室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记录并报带班领导,带班领导通报应急办主任。局应急办根据事件类型、级别及影响,视情报告局应急领导组组长。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可先电话报告,详细记录报告内容及领导意见,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2.3 信息通报

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的通报后,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跨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按照联防联控协议实施。

4.3 应急处置

启动Ⅰ、Ⅱ级响应后,局应急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局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4.3.1 指挥协调

局应急领导组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督促局各工作组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应急监测、污染处置、现场调查等工作,以及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3.2 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按应急响应级别和属地管理原则,与事发地分局制定或完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点位、频次、监测因子等,并根据污染物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变化趋势,适时进行调整;组织、协调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4.3.3 污染处置

污染处置组收集相关数据信息,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专家进行技术研判与事态分析,指导事发地政府制定或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污染造成的不良影响;必要时提出疏散转移群众的意见建议。

4.3.4 污染排查

当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成因无法确定时,污染排查组应排查事发地周边区域或沿河、沿湖污染源,确定污染来源、种类、数量等信息,提出处置建议。

4.3.5 现场调查

污染排查组收集现场物证人证、监测数据、监控数据等书面或视听资料,开展事件调查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期调查处置、责任认定提供资料。

4.3.6 宣传报道

宣传报道组配合市宣传部门做好信息采集、宣传报道、舆论引导、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

4.4 响应终止

根据监测数据、污染处置情况等信息,经分析研究,符合终止条件时,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局应急领导组批准后,向各工作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响应终止。

市政府启动预案的,向市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由市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状态终止后,局应急领导组会商专家组视事件后续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跟踪监测等后续工作。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督促事发地政府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5.2 事件调查

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事发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视情况组织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况委托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也可以对由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的突发环境事件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通知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调查内容、调查时限及信息公开等工作,按《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5.3 损害评估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工作,指导事发地分局开展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解决。

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内容、完成时限、信息公开等工作,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环发〔2013〕8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应急监测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各分局强化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制定工作所需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建设计划;指导各分局做好本区域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建设计划。

6.3 技术与装备保障

市局要建立健全应急专家、应急物资、典型案例、应急预案和应急监测等信息库;发挥大数据在应急指挥和处置中的作用,搭建信息化应急指挥平台。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督察科(应急信访科)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预案实施后,要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1: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件2: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附件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应急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附件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应急领导组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5: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条件一览表

附件6:晋中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人员名单

附件7:晋中市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应急物资库

 附件1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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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级别 

事 件 分 级 依 据

特别重大

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重大

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

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

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

注:①本标准源自于《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②凡符合右侧所列情形之一的,为相应级别突发环境事件;

③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3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应急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负责传达并督促落实局应急领导组指示;协同做好应急信息的报送、报告等工作;承担局应急宣传报道工作,收集、采集事件处置过程的影像资料;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科(党委办公室)

会同督察科(应急信访科)参与专家库的管理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规科

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并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督察科(应急信访科)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省厅应急信访处等部门及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等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承办局应急办日常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态保护与监测科

牵头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监测部门做好应急监测工作;指导监督突发环境事件后期的生态修复工作;参与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等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规划与财务科

(内审科、科技科)

负责市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保障;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列入能力建设资金保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的资金保障任务;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水生态环境科

牵头或参与以水污染为主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处置工作;监督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后期的水污染治理、污染物处置等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气环境科

(应对气候变化科、机动车和噪声环境科)

牵头或参与以大气污染为主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处置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土壤生态环境科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牵头或参与以土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为主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处置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及土壤修复等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科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单位的有关审批文件等;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源排查、现场调查、取证的工作,配合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应急处置的监督执法工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执法监督和行政稽查,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后督查和挂牌督办;参与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解决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及监测结果报告工作;参与应急监测数据、污染物扩散趋势的分析;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等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晋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监控数据及进行相关取证工作;牵头负责涉及石化企业油品监管有关工作;参与涉及石化企业油品为主的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处置工作;参与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并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后期调查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分局

负责处置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并上报相关事件的信息报告;配合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完成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4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应急领导组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局应急领导组

组  长

马成毅

党组书记

2621699

136******6699

贺中伟

局长

2621681

138******9114

副组长

沈西锋

副局长

2621693

138******9608

李永斌

副局长

2621690

138******0722

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

主任(兼任)

沈西锋

副局长

2621693

138******9608

常务副主任

刘建胜

科长

2621657

138******9868

应急工作组

成员单位

办公室

孔繁宇

副主任(主持工作)

2621697

186******9777

人事科

宋兴强

科长

2621613

139******8588

法规科

张全茂

科长

2621611

130******6060

督察科

刘建胜

科长

2621657

138******9868

生态与监测科

毕培锋

科长

2621685

135******6777

规财科

周河军

科长

2621586

138******9023

水科

王  昊

科长

2621680

138******0266

大气科

郭  凌

科长

2621687

150******3936

土壤科

冯丽丽

科长

2621606

158******2511

行政审批科

申广庆

科长

3029550

137******8890

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侯旭君

队长

2621669

139******2276

晋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乔  刚

主任

2621658

139******5859

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朱晋生

主任

2621656

158******1116

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闫云玲

负责人

2621639

134******3303

榆次分局

白  晋

党组书记、局长

2037545

159******1068

太谷分局

白瑞新

党组书记

5506999

150******5155

祁县分局

赵宝安

党组书记、局长

3822188

157******5888

平遥分局

霍跃俊

党组书记

5620668

188******6777

介休分局

马  骏

党组书记、局长

7222347

139******2004

灵石分局

张志亮

党组书记

7618081

133******7333

榆社分局

任  忠

党组书记、局长

6622301

135******2978

左权分局

王志军

党组书记

8636309

159******9008

和顺分局

梁瑞忠

党组书记、局长

8131600

186******0232

昔阳分局

王志勇

副局长(主持工作)

4326405

186******2963

寿阳分局

王云虎

党组书记

4606346

189******1127

开发区分局

王海龙

局  长

3368790

152******4828

 

 

 

 

 

 

 

 

 

附件5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条件一览表

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启动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启动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1)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启动Ⅰ级响应。

(2)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启动Ⅰ级响应。

上述响应条件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6

晋中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长领域

联系电话

1

沈西锋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环境应急

138******9608

2

李永斌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环境管理

138******0722

3

张旭峰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四级调研员

环境监测、环境工程

130******8849

4

仝吉昌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应急中心

高级工程师

环境应急管理

138******3088

5

贾丁治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应急中心

高级工程师

环境应急管理

178******6028

6

董增威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总工程师

环境应急

132******3437

7

毕培锋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与监测科

科长

生态环境

135******6777

8

郭  凌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科长

大气环境

150******3936

9

王海龙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局长

土壤环境

152******4828

10

宋兴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科长

环境法律

139******8588

11

王彩云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督察科

工程师

环境应急管理

133******3336

12

段长征

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工程师

环境工程

130******6189

13

闫云玲

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环境工程

134******3303

14

赵和平

山西省晋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工程师

环境监测、环境工程

188******8333

15

孙晓莉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正高级工程师

水生态环境管理

131******0893

16

石  刚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督察科

高级工程师

环境治理

131******5470

17

裴国欣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副局长

环境工程

186******7966

18

武荣跃

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副科

环境法律

183******0596

19

张喜年

原晋中市环保局总工(退休)

调研员

环境管理

139******8152

20

孙拥军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退休)

四级调研员

环境应急管理

183******0602

21

袁  进

太原理工大学

教授

生态、固废处理

135******8260

22

董懿辉

晋中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水利

134******9992

23

范  超

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榆次区顺城东街救援站

指导员

应急管理

139******9119

24

王怀荣

原晋中市安监局

副处

化工

135******9593

25

李蕊莲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长期坐班专家

工程师

应急管理

133******9957

26

王战友

山西省晋中军分区后勤部长(退休)

高级工程师

环境管理

155******7368

27

蔺鹏程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化工

159******4227

28

秦国瑞

山西聚丰能源有限公司安环部

注册安全工程师

焦化、煤化工

138******4821

29

李学辉

山西安泰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煤化工

138******1804

30

侯建国

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焦化、煤化工

189******9702

31

程军维

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

工程师

安全环保管理

186******4448

32

周  虎

山西鑫万兴铸业有限公司安环科

工程师

铸造废气治理

186******2388

33

杨志宏

山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工程师

水处理

139******9846

34

张金和

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休)

注册安全工程师

化工

139******0802

35

贾思谦

山西凯翕克化工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化工

185******6668

36

冯孝恩

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分管安环副总

化工

134******0658

37

孙卫庆

山西诚宏福得一化工有限公司

工程师

化工

132******0916

38

贾  卿

智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

高级工程师

建材环保

135******9593

 

 

 

 

 

 

附件7

晋中市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应急物资库清单

单位名称

晋中市松塔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代储

物资库位置

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平头村平头小学西北约190m

经纬度

37.942764°N,12.904556°E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崔爱军

0354-4606348 133******5860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类型

数量

完好情况或有效期

主要功能

1

沙袋

40*75

污染控制

4000条

完好

污染物切断

2

堵漏胶

5kg

污染控制

40桶

完好

污染物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

3

编织袋

45*75

污染控制

4000条

完好

污染物切断

4

麻袋

40*75

污染控制

4000条

完好

污染物切断

5

水泥管

Φ300* 2米

污染控制

300*2米40根

完好

污染物控制

6

水泥管

Φ500* 2米

污染控制

500*2米40根

完好

污染物控制

7

吸油索

直径12

污染控制

400米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8

吸油垫

40cm*50cm*4mm

污染控制

400块

完好

污染物收集

9

吸油毡

1m*2m*5mm

污染控制

400块

完好

污染物收集

10

消油剂

20kg

污染控制

40桶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11

絮凝剂

20kg

污染控制

100桶

完好

污染物降解

12

围油栏

600

污染控制

200米

完好

污染物控制

13

捞油勺

10寸

污染控制

100个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14

捞网

幅宽2米,配坠子

污染控制

200米

完好

污染物控制

15

氢氧化钙

 

污染控制

4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中和剂

16

石灰

 

污染控制

4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中和剂

17

颗粒状活性炭

颗粒

污染控制

4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吸附剂

18

粉末状活性炭

粉末

污染控制

4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吸附剂

19

活性炭网箱

2kg

污染控制

40个

完好

污染物降解 吸附剂

20

发电机

30kw柴油

污染控制

8台

完好

其它

21

喷洒设备

 

污染控制

40台

完好

危险化学品处置

22

排水泵

排污泵7.5kw

污染控制

9台

完好

污染物收集

23

橡皮筏

乘坐5人,铝合金底板3.3 m

应急交通

4支

完好

其它 应急救援车辆

24

应急灯

 

应急照明

40盏

完好

其它 应急照明

25

靴子

 

安全防护

70双

完好

安全防护

26

连体下水衣

 

安全防护

40套

完好

安全防护

27

救生衣

 

安全防护

70套

完好

安全防护

28

防毒手套

 

安全防护

400双

完好

安全防护

29

铁丝网

 

污染控制

400米

完好

污染物控制

单位名称

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储

物资库位置

晋中市榆社县山西榆社化工公司东门西北约132m

经纬度

37.0408°N,112.9566°E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任忠

0354-66223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类型

数量

完好情况或有效期

主要功能

30

沙袋

40*75

污染控制

3000条

完好

污源染切断

31

堵漏胶

5kg

污染控制

30桶

完好

污源染切断

污染物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

32

编织袋

45*75

污染控制

3000条

完好

污源染切断

33

麻袋

40*75

污染控制

3000条

完好

污源染切断

34

水泥管

Φ300* 2米

污染控制

300*2米30根

完好

污染物控制

35

水泥管

Φ500* 2米

污染控制

500*2米30根

完好

污染物控制

36

吸油索

直径12

污染控制

300米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37

吸油垫

40cm*50cm*4mm

污染控制

300块

完好

污染物收集

38

吸油毡

1m*2m*5mm

污染控制

300块

完好

污染物收集

39

消油剂

20kg

污染控制

30桶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40

絮凝剂

20kg

污染控制

100桶

完好

污染物降解

41

围油栏

600

污染控制

140米

完好

污染物控制

42

捞油勺

10寸

污染控制

100个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43

捞网

幅宽2米,配坠子

污染控制

140米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44

盐酸

 

污染控制

10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中和剂

45

氢氧化钙

 

污染控制

13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中和剂

46

石灰

 

污染控制

3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中和剂

47

氢氧化钠

 

污染控制

10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中和剂

48

颗粒状活性炭

颗粒

污染控制

3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吸附剂

49

粉末状活性炭

粉末

污染控制

3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吸附剂

50

活性炭网箱

2kg

污染控制

30个

完好

污染物降解 吸附剂

51

发电机

30kw柴油

污染控制

6台

完好

其它

52

喷洒设备

 

污染控制

30台

完好

危险化学品处置

53

排水泵

排污泵7.5kw

污染控制

8台

完好

污染物收集

54

橡皮筏

乘坐5人,铝合金底板3.3 m

应急交通

3支

完好

其它 应急救援车辆

55

应急灯

 

应急照明

30盏

完好

其它 应急照明

56

靴子

 

安全防护

65双

完好

安全防护

57

连体下水衣

 

安全防护

30套

完好

安全防护

58

救生衣

 

安全防护

65套

完好

安全防护

59

防毒手套

 

安全防护

300双

完好

安全防护

60

铁丝网

 

污染控制

300米

完好

污染物控制

单位名称

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代储

物资库位置

晋中市中都乡道虎壁村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有限公司西北159m

经纬度

37.16854°N,112.155685°E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邢如虎

158******7988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类型

数量

完好情况或有效期

主要功能

61

沙袋

40*75

污染控制

3000条

完好

污源染切断

62

堵漏胶

5kg

污染控制

30桶

完好

污源染切断 污染物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

63

编织袋

45*75

污染控制

3000条

完好

污源染切断

64

麻袋

40*75

污染控制

3000条

完好

污源染切断

65

水泥管

Φ300* 2米

污染控制

300*2米30根

完好

污染物控制

66

水泥管

Φ500* 2米

污染控制

500*2米30根

完好

污染物控制

67

吸油索

直径12

污染控制

300米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68

吸油垫

40cm*50cm*4mm

污染控制

300块

完好

污染物收集

69

吸油毡

1m*2m*5mm

污染控制

300块

完好

污染物收集

70

消油剂

20kg

污染控制

30桶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71

絮凝剂

20kg

污染控制

100桶

完好

污染物降解

72

围油栏

600

污染控制

160米

完好

污染物控制

73

捞油勺

10寸

污染控制

100个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74

捞网

幅宽2米,配坠子

污染控制

160米

完好

溢油的应急处置

75

氢氧化钙

 

污染控制

3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中和剂

76

石灰

 

污染控制

3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中和剂

77

颗粒状活性炭

颗粒

污染控制

3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 吸附剂

78

粉末状活性炭

粉末

污染控制

3吨

完好

污染物降解吸 附剂

79

活性炭网箱

2kg

污染控制

30个

完好

污染物降解 吸附剂

80

发电机

30kw柴油

污染控制

6台

完好

其它

81

喷洒设备

 

污染控制

30台

完好

危险化学品处置

82

排水泵

排污泵7.5kw

污染控制

8台

完好

污染物收集

83

橡皮筏

乘坐5人,铝合金底板3.3 m

应急交通

3支

完好

其它 应急救援车辆

84

应急灯

 

应急照明

30盏

完好

其它 应急照明

85

靴子

 

安全防护

65双

完好

安全防护

86

连体下水衣

 

安全防护

30套

完好

安全防护

87

救生衣

 

安全防护

65套

完好

安全防护

88

防毒手套

 

安全防护

300双

完好

安全防护

89

铁丝网

 

污染控制

300米

完好

污染物控制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