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大气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第三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的通知》(市气防领办〔2018〕32号)要求,现将2018年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第三季度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项目(涉及5个县区)
完 成:灵石县、介休市、平遥县、开发区
未完成:昔阳县
二、工业源特别排放治理工程项目(涉及4个县)
未完成:灵石县、介休市、平遥县、太谷县
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项目(涉及6个县区)
完 成:介休市、祁县
未完成:榆次区、灵石县、昔阳县、寿阳县
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程项目(涉及11个县区)
未完成:榆次区、灵石县、介休市、平遥县、祁县、太谷县、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
五、结构调整关停淘汰项目(涉及1个县)
完 成:灵石县
各县(区、市)要对已完成的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按照环保部印发的《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有关要求》抓紧准备和完善资料;对未完成的项目,倒排工期,确保2018年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
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