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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市政协第五届二次会议第01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8 阅读: 【字体:

尊敬的赵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及对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市为解决突出的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多方争取资金,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1942个行政村已有365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建成18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建设污水收集池进行转运处理,21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纳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18.79%。

尽管我市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由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资金投入不足,运维管护不够等,致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仍然偏低,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存在困难。

立足当前农村实际,除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分类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外,针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我们本着“建成一个,运行一个”的要求统筹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提倡建设运维一体化管理,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形态。

一是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以及重点河流沿岸村庄为重点,科学选定治理模式和工艺技术,因地制宜采用截污纳管、收集转运、建设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等方式,推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较高的地区,采用集中处理为主的常规治理模式;在居住分散、干旱缺水的非环境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采用分散处理为主的简单治理模式。同时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生态处理技术,达到资源化利用要求后,用于庭院美化、村庄绿化。

二是做好项目申报储备入库。“十四五”以来,我市累计已投入55000余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缓解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区、市)谋划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择优向中央项目储备库报送项目,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有4个项目纳入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2个项目纳入申请库待审核。

三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五部门印发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晋环发〔2023〕5号),该管理办法从管理职责、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及资金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在管理职责方面,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负总责,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乡(镇)政府、村级组织负责其自主管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在运行维护方面,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单位,并签订运行维护服务合同,载明相关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运维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 14/726)等相关保准要求。在资金保障方面,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长效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多元化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级自筹、群众交费等方式多方筹措运行维护资金。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晋中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