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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3-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3029550、3023071(政务大厅)
传 真:0354-3029550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030600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告(2024.3.2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批准文号 |
1 | 大唐昔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昔阳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 | 昔阳县 | 2024/3/22 | 市环函〔2024〕67号 |
市环函〔2024〕67号:关于大唐昔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昔阳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