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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9日—2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6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2192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2-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219-22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226-2024年3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30295503023071(政务大厅)

 真:0354-3029550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编:030600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告(2024.2.2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时间

批准文号

1

山西三晋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隧道窑项目

晋中市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2/22

市环函〔2024〕50号

2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核医学科

2024/2/22

市环函〔2024〕51号

 

市环函〔2024〕50号:关于山西三晋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隧道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市环函〔2024〕51号:关于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医院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