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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2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22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2-2024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粉煤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寿阳县尹灵芝镇太平村西南侧0.26km处的荒沟

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粉煤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位于寿阳县尹灵芝镇太平村西南侧0.26km处的荒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25hm2。土地复垦面积为13.25hm2,平台和坡面全部复垦为灌木林地。项目利用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为填充物,设计库容约为191.48万m3,其中覆土量13.25万m3,填埋量178.23万m3。设计0.9年完成土地复垦,管护期3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垃圾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Ⅱ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粉煤灰填充前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作。建设集水竖井、排水涵洞、截排水沟、消力池等防洪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土地整治期粉煤灰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厢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配套保温装置)、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填埋作业区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配备雾炮车与洒水车,覆盖整个工作面;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填埋作业,非填埋作业时间内将未覆土的作业面全部用不透水的防尘布全部覆盖。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场区底部及边坡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整治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场址填埋区降雨时产生的灰渣淋溶水及雨水靠场址内排水系统收集,经竖井、排水涵管排至场址下游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喷洒抑尘。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整治期要采取优化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场地表层剥离熟土,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后期回用于项目覆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初期坝溃坝引起的次生环境风险,做好导排水措施,严格落实防渗要求,保证防渗膜有效性。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2

山西江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粉煤灰土地复垦项目

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东南0.6km处的荒沟

山西江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江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粉煤灰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东南0.6km处的荒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46hm2,总库容78.11万m3,其中覆土量25.35万m3,填埋量52.76万m3。项目分三个整治区域,其中项目一区占地面积5.39hm2,库容约为60.64万m3;项目二区占地面积0.47hm2,库容约为3.50万m3;项目三区占地面积1.60hm2,库容约为13.97万m3。土地复垦面积为7.46hm2,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坡面复垦为灌木林地。项目利用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为填充物,设计0.9年完成土地复垦,管护期3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垃圾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Ⅱ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粉煤灰填充前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作。建设集水竖井、排水涵洞、截排水沟、消力池等防洪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土地整治期粉煤灰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厢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配套保温装置)、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填埋作业区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配备雾炮车与洒水车,覆盖整个工作面;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填埋作业,非填埋作业时间内将未覆土的作业面全部用不透水的防尘布全部覆盖。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场区底部及边坡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防渗层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整治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场址填埋区降雨时产生的灰渣淋溶水及雨水靠场址内排水系统收集,经竖井、排水涵管排至场址下游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喷洒抑尘。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整治期要采取优化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场地表层剥离熟土,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后期回用于项目覆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初期坝溃坝引起的次生环境风险,做好导排水措施,严格落实防渗要求,保证防渗膜有效性。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3

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煤矸石实施土地综合治理项目

平遥县卜宜乡青龙村附近的荒沟内

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煤矸石实施土地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平遥县卜宜乡青龙村附近的荒沟内。项目总占地面积21.02hm2土地复垦面积为21.02hm2,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护坡和马道复垦为灌木林地。项目利用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沟煤矿、木家庄煤矿、山西平遥县兴盛佛殿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山西平遥县兴盛金众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山西兴盛鸿发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煤矸石为填充物,设计库容约为508.904万m3,其中覆土量114.52万m3,填埋量394.384万m3。设计4.6年完成土地整治工作,管护期3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本项目总投资7739.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6.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垃圾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Ⅰ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矸石堆放前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作。建设排洪涵管、截排水沟、消力池等防洪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矸石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箱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矸石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移动式雾炮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通过控制矸石含硫量、喷洒石灰乳、压实矸石、覆土隔绝空气措施严防矸石自燃。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四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工地配料溢流和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砂浆拌和。整治区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整治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梯田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根据矸石浸出试验结果,矸石堆放淋溶水采取黄土夯实、矸石分层压实、黄土覆盖、喷洒石灰乳措施。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整治期要采取优化施工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场地表层剥离熟土,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后期回用于项目覆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挡矸墙溃坝、矸石自燃和水体污染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4

山西巨得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腐殖酸系列肥料建设项目

介休市义安镇沙堡村西侧0.52km处(介休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

山西巨得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巨得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腐殖酸系列肥料建设项目位于介休市义安镇沙堡村西侧0.52km处(介休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全封闭搅拌车间、烘干车间、包装车间、原料库、产品库各1座,主要设置1条腐殖酸钾/腐植酸钠有机肥生产线以及配套布袋除尘器等其他配套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处理-腐植酸盐溶液制备-离心分离-干燥-筛分-包装。项目利用风化煤、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物料,年生产腐殖酸钾、腐植酸钠有机肥1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26.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运营期生产供热由山西崇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蒸汽提供,办公生产采用电采暖。给料、粉磨、搅拌、干燥、转运、筛分等生产环节产尘设备均设置集尘罩,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无组织管控:运营期物料堆存、给料、粉磨、搅拌、干燥、转运、筛分、包装均位于全封闭厂房内;皮带输送走廊全封闭;厂区路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清扫。运输车辆遮盖;并采用国Ⅵ及以上汽车或新能源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国四标准以上的或新能源清洁燃料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烘干工序设置冷凝液收集装置,冷凝液通过循环水池全部返回腐植酸盐溶液制备工序循环使用;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蒸汽冷凝液全部返回山西崇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循环利用。项目不设食堂、浴室,建设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O生化处理,处理规模为3m³/d,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内抑尘洒水。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消声、吸声、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剩余弃土用于厂区内土地平整。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除尘灰、不合格物料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42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