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寿阳县人民医院Ⅱ类医用射线装置(DSA)工作场所变更项目 | 寿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寿阳县城区蝠山大道1号)门诊医技楼地下负一层 | 寿阳县人民医院 |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将原医院一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搬迁至新院区,原环评批复文件:市环函〔2019〕544号。主要建设内容为:DSA机房、控制室、设备间、供配电及通信系统,办公及生活设施依托医院新院区新建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物料遮盖抑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含铅边角料回收处理,其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2.辐射安全防范措施:机房采取辐射屏蔽措施(四周墙体采用实心砖墙+内侧安装3层15mm硫酸钡板,错缝安装,接缝用1mm铅皮补缝;顶棚为210mm混凝土+下方吊顶铺设2层15mm厚硫酸钡板,错缝安装,接缝用1mm铅皮补缝;地板为700mm厚混凝土地面+50mm硫酸钡水泥防护;4mm铅防护门、铅玻璃观测窗),加装安全联锁系统;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装置、急停装置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规定辐射场所监控区和监督区,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照射,做好日常巡检,确保安全运行。 3.操作人员在控制室远程操控,操作人员配置防护铅衣、铅帽、铅围脖、铅眼镜等,现场工作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医院配备便携式辐射检测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用于现场探伤时警戒巡测;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照射,做好日常巡检,确保安全运行。 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手术时产生的废医用器具和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用固废采用专用容器收集,转移至医疗废物暂存处,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运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维修制度、监测方案、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规定,确保运行安全。辐射工作人员均应通过生态环境部开发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进行培训学习并参加考核合格。 7.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从事放射性工作,定期开展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