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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2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1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2-20231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功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二期风光一体化(光伏60MW)项目

晋中市左权县寒王乡、石匣乡

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装机容量60MW,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1262.64万kW.h。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集电线路、一期220KV升压站内建设一台120MWA主变压器、进场和检修道路及配套附属设备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2186.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排放废水和堆放固体废物;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合理布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光伏组件采用压缩空气机吹扫方式清洗,不产生生产废水;升压站主变压器运营依托一期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等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处置;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检修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本项目一期升压站站内危废暂存库安全暂存,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安全处置;按要求设置集油坑排油槽事故油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事故情况下和检修时废油外流造成污染。

5.加强噪声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7.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光伏场区植被管理方案,对光伏场区范围内植被进行现状巡查,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草地进行补植。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捕猎现象发生。

相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已经左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140722-89-05-72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