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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9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9-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灵石天聚富源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开采煤层(11号煤层变更为4号煤层)项目

灵石县梁家焉乡原址

山西灵石天聚富源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灵石天聚富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聚富源煤业”)位于灵石县梁家焉乡。东距灵石县城直距20km,井田地理坐标:东经111°29′14″~111°32′44″,北纬36°48′00″~36°49′13″。煤矿工业场地位于灵石县梁家焉乡茹泊村南约0.7km处。2011年5月24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859号对《山西灵石天聚富源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9年12月18日天聚富源煤业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本次变更开采煤层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的井筒(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现有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备用矸石场和配套的公辅工程,变更4号煤层。主要的建设内容为井下新增4号煤轨道暗斜井、回风暗斜井、集中运输巷、集中回风巷;新增硐室为4号煤煤仓、采区避难硐室、4号煤一采区变电所;以及新增掘进和开采设备。项目仅涉及煤层变更,其余内容均须按照原省厅已批复和验收的内容实施。项目总投资1212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采区沉陷要边开采、边复垦、边利用;塌陷区复垦以填充复垦为主,对塌陷区综合整治,充填堵塞裂缝、平整土地,植树造林和植被绿化等,恢复土地的使用能力。要按照要求对文物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区划定保安煤柱(禁采区),不进行煤炭资源开采。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原煤输送皮带通廊密闭,煤流落差处设喷雾除尘设施。工业场地出口设置洗车平台,道路硬化,清扫路面及道路洒水抑尘;加强矸石场作业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管控:矸石场作业时避开大风天气,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率,及时推平压实,达到设计标高及时复垦绿化等降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采用满足国Ⅵ排放标准的厢式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并加强机械维修和保养。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施工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矿井生产,不外排;井筒掘进废水依托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施工期地面工程拌料,施工机械、车辆清洗,以及场内外道路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运营期矿井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全部依托现有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收集池。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布置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井,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施工期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指定地点处置;废弃设备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掘进废石综合利用。运营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矸石优先综合利用,无法利用时,送现有备用矸石场处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