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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7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9-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晋中左权芹泉110kV输变电工程

晋中市左权县芹泉镇、粟城镇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

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线路长度35.44Km。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芹泉110kV变电站;(2)漳河-芹泉110kV线路工程;(3)粟城牵I回-芹泉线路工程;(4)左权-上武π入芹泉使用杆塔kV工程;(5)羊角风电-粟城牵Ⅱ回改接入芹泉线路;(6)漳河变电站、上武变电站、左权110kV变电站、羊角风电升压站等保护改造工程。新建铁塔120基。项目总投资13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严禁乱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合理布局,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架空输电线路满足电力设计规范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变电站为无人值守智能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油池等设施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以避免因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4、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选用优质硅钢片,采取相应的减震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合理布置,无法避让的尽量提高导线对地高度,选用节能降噪金具,减少电晕现象的发生,降低运营期噪声影响。5废旧铅蓄电池、变压器检修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站内危废暂存库安全暂存,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安全处置;按要求设置集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事故情况下和检修时废油外流造成污染;职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象。6、输电线路避让居民区,对地不小于设计规范要求。7、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8、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清理、地面植被恢复、复耕;对生态恢复区进行跟踪观测;定期巡查植被恢复情况,建立调查统计档案,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植被进行补植;加强环保认识,杜绝滥捕、滥猎现象。

2

山西晋中福瑞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倒接工程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什贴镇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

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1)福瑞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通过电缆将220kV天湖I回出线由CD母线倒接至AB母线,新增GIS出线间隔1个,新建站外隧道70米。(2)天湖220kV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更换福瑞-天湖I回220kV线路保护2套。项目总投资8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严禁乱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4、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清理、地面植被恢复、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