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

您的位置: 首页 >详细内容

行政审批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6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9-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垢前村东侧0.38km处

(项目利用现有熟料生产线进行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位于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垢前村东侧0.38km处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有色金属灰渣(镁渣)、铁矿污泥/污染土、电石渣、橡胶制品、煤矸石、生物质替代燃料、工业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在现有生料库和预热器之间提升机框架6.5米平面新建一座直径2.2米高度17.5米的钢板仓及配套的布袋除尘器等。主要工艺是将满足或经过生料配比、混合、粉磨、烘干后满足入窑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投入现有水泥窑焚烧无害化处置。设计建设规模为年处置12万吨(400t/d)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处置电石渣约1.13万吨/年、镁渣约2.27万吨/年、工业粉尘约1.5万吨/年、铁矿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染土约3.4万吨/年、煤矸石约3.0万吨/年、糠醛渣约0.09万吨/年、废塑料、纺织物等约0.09万吨/年、橡胶制品约0.47万吨/年。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主要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运输车辆应选用国Ⅴ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厢式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满足《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规定的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定期对厂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

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口,粉状物料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正常工况下废气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水泥窑停运或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不得从事产生粉尘的生产活动。水泥窑窑尾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排放,确保窑尾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氟化物、NH3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 限值及《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1〕16号)的要求;HCl、HF、汞及其化合物、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及二噁英能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限值要求。

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原料装卸及堆存废气的管控,采取堆料全封闭,自动喷雾抑尘,出入口设置自动门等措施。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设备清洗和水泥养护排水沉淀后,用于场地喷洒降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生活设施处理。运营期化验室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处理,车辆冲洗水在污水收集池暂存,最终进入回转窑协同处置,不得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应急事故池依托现有工程。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掺入水泥熟料系统处置,严格控制掺入比例,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产生的废机油依托水泥厂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与厂区现有废矿物油一同入窑协同处置。

(五)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2

太谷区华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侯城乡一带

晋中绿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新能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装机容量60MW,平均年发电量为11204万kW.h。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箱变系统、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进场和检修道路及配套附属设备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0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施工;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排放废水和堆放固体废物;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合理布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升压站采暖、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光伏组件采用人工拖布擦洗和空气压缩机吹扫,不产生清洗废水;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不外排,规范建设用于冬季存储废水的集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油池等设施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以避免因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等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处置;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检修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站内危废暂存库安全暂存,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安全处置;按要求设置集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事故情况下和检修时废油外流造成污染;职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6、加强噪声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选用优质硅钢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7、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8、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草地进行补植。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捕猎现象发生。

相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已经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140726-89-01-36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