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2023年09月01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9-01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2023年09月01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9-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9月01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01日—2023年09月0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968020(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箱:ychbhpk@163.com
通讯地址:晋中市城区北部新城广安街榆次区行政审批政务管理局(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晋中聚鑫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瓶破碎加工项目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王村东 800 米处
| 晋中聚鑫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山西易通慧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85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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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产生的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产生的切割烟尘、焊接过程产生的 焊接烟尘、喷漆和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过程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 破碎采用湿式破碎,破碎系统密闭化,因此破碎过程无粉尘产生;拆包、脱标、分拣工序将产生少量粉尘颗粒物,由于整个工序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生产过程通过洒水沉降,则颗粒物产生量忽略不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不设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简单的漂洗废水,用于厂区绿化洒水,厕所为旱厕。项目漂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本项目生产线设于封闭式车间内,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封闭、隔声及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本项目除尘灰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处置或交由无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处置。 5、根据总量核定文件,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排放量0.04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337吨。 6、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履行了全本公示的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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