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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7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成兆兴畜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

介休市义安镇宋家圪塔村西侧0.7km处

山西成兆兴畜牧业有限公司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成兆兴畜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位于介休市义安镇宋家疙瘩村西侧0.7km处。占地面积55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肉牛养殖区、综合服务用房、饲料贮存区、辅助用房、肉牛隔离区,污粪综合利用区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5000头肉牛(存栏2500头肉牛)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厢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运营期建设全封闭堆粪库,堆粪库废气经1套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同时喷洒除臭剂;饲料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食堂灶台燃用净化后的沼气,食堂经一台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无组织管控:合理布局,养殖区要与生活管理区设隔离带。采用先进喂养工艺,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黑膜沼气池为全密闭;牛舍及其周围、黑膜沼液池采用喷洒除臭剂+绿化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后用于厂内职工食堂用气。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遮盖,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设备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全部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牛尿液、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等进入黑膜沼液池发酵后,用于农田施肥。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和渗滤液收集池:建设足够暂存非施肥季沼液的黑膜沼液池(密闭贮存)。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干清粪便、黑膜沼气池的沼渣送山西兴介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供货厂家统一回收处理;病死牛尸体委托山西省晋润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废消毒废物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19t/a。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2

介休裕隆碳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锂电池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

介休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内现有厂区内

介休裕隆碳素有限公司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介休裕隆碳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锂电池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位于介休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内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条原料预处理生产线,1条包覆造粒生产线,1条环式焙烧炉生产线,2条石墨化生产线,1条包装生产线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作。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锂电池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合理施工布局、加强物料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运营期原料开袋配套3座拆袋站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粗碎、烘干、细碎工序废气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整形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预处理、包覆造粒车间的中转料仓废气、烘干卸料口废气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回转干燥窑以天然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和烟气再循环系统,烘干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燃气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包覆造粒反应釜共用1套“喷淋+电捕焦油器+焦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环式焙烧炉烟气经1套“SNCR+喷淋+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除尘器+湿电除尘器”处理。高温改性炉废气分别经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除尘器+湿电除尘器”处理。石墨化车间保温料冷却筛分废气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成品车间混料、筛分、除磁、包装工序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3座石灰仓废气分别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

无组织管控:石墨化炉装出料工序使用吸料天车,每组石墨化炉配置1套吸料天车,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坩埚装吸料机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均采用国五排放标准以上或新能源车,且新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50%以上,所有车辆均按规定申领牌证、注册登记。厂内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全部满足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或者清洁能源机械。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湿法脱硫塔废水经固液分离后,脱硫废液由罐车送山西崇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冷却水软水制备排水回用于压型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处理相结合的工艺,处理能力为5m3/h)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的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噪声采用安装隔振座,弹簧减振器,风机的进风口或排风口处安装消声器或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原料及产品处理磁选除铁产生的废弃物、各工序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耐火材料、脱硫石膏、废石墨电极、石墨化保温料及电阻料筛分机筛下物、废焦油、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焦炭、生活垃圾。原料及产品处理磁选除铁产生的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各工序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由各自工序回用;废耐火材料外售砖厂回收利用;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石墨电极返回坩埚生产线;石墨化保温料及电阻料筛分机筛下物可回收利用的返回坩埚生产线,不能利用部分作为次品增碳剂外售;废焦油、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焦炭返回坩埚生产线;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

(五)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4.57t/a,二氧化硫24.95t/a,氮氧化物27.82t/a。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3

山西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永安煤业先期开采段)

榆次区城北约20km的乌金山镇西蒜峪西北2.5km处,现有井田范围

山西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永安煤业先期开采段)位于榆次区城北约20km的乌金山镇西蒜峪西北2.5km处。2020年12月山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综合办公室以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20〕89号文《关于第五批煤矿减量重组方案的批复》,同意山西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2座矿井异地重组。重组后矿井名称为山西榆次官窑永安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为60万吨/年,主体企业为晋中市榆次乌金煤炭投资有限公司。本方案核减产能15万吨/年。重组后北关煤业暂时关闭,剩余资源由重组后煤矿统一开发,开发顺序为:先期开采原永安煤业资源,后期开采原北关煤业资源。整合后批复矿井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矿井工业场地和井筒,进行煤炭开采。该项目规划井田面积约2.1636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约631.2万吨,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服务年限约7.5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采用高档普采采煤工艺。设计开采山西组6号、太原组15号、15号下等3个煤层,矿井属低瓦斯矿井。全井田设一个开采水平,项目总投资7945.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4.56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国家二级公益林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观测和生态影响跟踪监测。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加强养护管理等措施夯实修复基础,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开展生态系统功能评价、矿井生态整治成效评估以及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跟踪研究,不断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确保项目实施不对区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对地质构造的探测,以保护地下水水量、水质为目标,必要时优化建设、开采和保护方案。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居民水井的跟踪观测,制定居民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不受项目实施影响。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尤其是加强导通区域的水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矿井水经“调节初沉池+混凝沉淀系统+多介质过滤器+超滤+杀菌消毒”处理后,有限综合利用,剩余废水外排入涧河。生活污水经现有“A2/O工艺+混凝沉淀+砂滤+次氯酸钠消毒”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及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洗车废水定期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跟踪监测矿井水水量、水质变化情况,适时优化矿井水处理规模、工艺,确保矿井水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建立足够容量的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供热使用电锅炉。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栈桥走廊;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建设全封闭的原煤库,并配备雾化除尘设施,其他产尘点采取抑尘措施。原煤外送洗煤厂,采用全密闭汽车公路运输。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厂内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清扫。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采用满足国Ⅵ排放标准的厢式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制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机械。加强瓦斯的监测,按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矸石优先实施减量化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送山西榆次官窑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市政垃圾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全封闭处理库内,定期送洗煤厂掺入洗煤厂煤泥外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