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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0日—4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7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4104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4-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410-41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4月17-2023年4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30295503023071(政务大厅)

 真:0354-3029550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编:030600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告(2023.4.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时间

批准文号

1

左权县晋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晋中市左权县

2023.4.13

市环函〔2023〕110号

2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150t/h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晋中市介休市

2023.4.14

市环函〔2023〕111号

 

市环函【2023】110号.pdf

市环函【2023】1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