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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祁县光盛玻璃有限公司)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7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2-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制瓶生产线技改项目

祁县东观镇东观村南291米

祁县光盛玻璃有限公司

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祁县光盛玻璃有限公司制瓶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祁县东观镇东观村南29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3.1m煤气发生炉,建设LNG天然气供气站,更换并增加玻璃熔窑后端生产设备、增加玻璃瓶静电喷漆、烤花等玻璃酒瓶后加工工艺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技改工程设计生产规模达到年产玻璃酒瓶3.57万t/a。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料卸载和堆放粉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活动产生的粉尘。采取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配料房6个全封闭原料储存筒仓入料口产生的粉尘,经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玻璃熔窑烟气经1套“SCR脱硝装置+干法脱硫+脉冲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脱硫剂为小苏打,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滤袋材质为覆膜涤纶针刺毡。2条全封闭式静电喷漆生产线采用水性漆,产生的喷涂和烘干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SCR脱硝装置采用氨水脱硝,自动仪表监测喷氨量,确保氨逃逸浓度小于8mg/m³(10ppm)。加强无组织管控。原料碎玻璃、石英砂散装形式储存于全封闭原料库筒仓内,其他原料均袋装储存于全封闭原料库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厂区路面全部硬化,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及清扫,运输车辆遮盖除尘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清洁运输车辆采用国Ⅵ及以上汽车或新能源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国Ⅲ以上或新能源机械。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纯水制备废水、制瓶冷却系统废水、瓶身清洗废水、车间清洁(拖洗)废水及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清水池,均质、沉淀后回用于车间(道路)洒水,废水不外排。(污水处理设施水处理工艺为A/O工艺,其规模为4m3/d,综合清水池容积为30m3)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吸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设备包装箱、废木板等废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煤气发生炉(拆除)拆除过程中,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2018年1月1日)要求,设备拆除过程中,要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并向相关部门报备后严格落实,避免二次污染。运营期不合格品、碎玻璃、配料房除尘灰回用于原材料综合利用;玻璃熔窑除尘灰、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软水制备废滤芯供应厂家回收。静电喷漆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定期回收。废机油、废棉纱废手套、废机油包装桶、有机废气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脱硝催化剂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颗粒物5.065吨/年(工业粉尘2.535吨/年、烟尘2.53吨/年)、二氧化硫8.652吨/年、氮氧化物32.904吨/年、非甲烷总烃0.682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