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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9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晋控电力和顺100MW光伏发电项目

晋中市和顺县喂马乡、义兴镇(升压站)一带

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新能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装机容量为100MW,年平均发电量为134788MWh。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生产及配套附属设备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40794.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7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道路洒水抑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严格规划施工作业带,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升压站不设置食堂宿舍,办公楼采暖、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4、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光伏组件以雨水自然冲刷和干式电动滚刷清扫,无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一体化地埋式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后用于站内道路喷洒和绿化用水,不外排;规范建设用于冬季存储废水的集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油池等设施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以避免因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原件等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处置;废旧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站内危废暂存库安全暂存,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安全处置;按要求设置集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事故情况下和检修时废油外流造成污染;职工生活垃圾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6、加强噪声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7、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8、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及时对场地长势不良的草地进行补植。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捕猎现象发生。

相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已经和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140723-89-01-74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