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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7 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9550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堡子酒业有限公司迁址项目

晋中市榆次区修文镇中郝村西南

山西堡子酒业有限公司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粉碎车间、制曲车间、酿造发酵车间、蒸馏车间、勾兑车间、灌装包装车间、污水处理站、办公楼、宿舍、食堂及其它辅助和环保设施等。建设规模为年产300吨白酒;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围挡作业,洒水抑尘,物料遮盖抑尘,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对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施工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物料搅拌和道路洒水抑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2、废气:锅炉燃用洁净能源天然气;粉碎车间、制曲车间产生粉尘的筛分机、磨粉机、粉曲机等设备配套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燃用天然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及前处理系统定期喷洒化学除臭剂,并对周围进行场区绿化,有效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3、废水:浓盐水、锅炉排水为洁净废水,直接排入厂区雨水管网;黄浆水经过蒸馏后入窖发酵不外排,锅底水部分回用于人工窖泥的培养,剩余部分与洗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厂区内绿化及景观水池补水,不外排。4 、固体废物:除尘灰、酒糟等外售给养殖场作饲料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回收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废硅藻泥、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和生活垃圾送至政府指定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5、噪声: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将水泵、风机、破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相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已于2016年8月取得榆次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榆发改备案字[2016]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