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关于2017年 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关于2017年 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7- 11-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04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2886033(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晋中市城区北部新城广安街榆次区政务服务中心(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晋中兴河通标牌制作有限公司年产标牌4万块(约2400平方米)项目 | 晋中市榆次区王家堡村 | 晋中兴河通标牌制作有限公司 | 山西天益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榆次区发展和改革局榆发改备字(2017)61号和环评报告表内容,该项目系租用王家堡村生产车间1间(2600m2)、办公260m2进行内部改造,将生产车间分隔成标准加工车间,主要分为三大区域,由东向西依次为办公区、机加工区、喷涂区、成品库。总投资约10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标牌4万块(约2400平方米)生产规模。 | 本项目系租用王家堡村生产车间1间(2600m2)、办公260m2进行内部改造安装生产设施,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建筑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道路硬化、现场及运输物料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及洒水降尘作业等,同时按照政府重污染天气的要求落实应急防控措施,防止施工期造成大气扬尘污染。 营运期采取以下措施: 1、冬季采用电暖器或空调供暖,生活污水用于洒水降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喷漆、烘干采取“过滤棉+光氧催化设备”治理有机废气。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政府指定地点;边角料、焊渣、焊头等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机油、废棉纱、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和漆渣属危废固废应设危废暂存库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3、设置车间自身厂房、门窗隔声、安装减振基座并合理调配生产运行时段和加强厂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履行了全本公示的信息 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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