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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关于2017年 1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2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关于2017年 1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7- 11-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2886033(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晋中市城区北部新城广安街榆次区政务服务中心(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 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中市榆次区雅园西庭建设项目

榆次区安宁街南侧、轻院巷以西

山西鸿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环评报告,本项目占地约76744,建设内容为商务楼、住宅楼、沿街商业楼、地下车库及配套的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61748,总投资约67315万元,环保投资117.5万元。

本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建筑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道路硬化、现场及运输物料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及洒水降尘作业等,同时按照政府重污染天气的要求落实应急防控措施,防止施工期造成大气扬尘污染;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单位、居民进行公告

营运期采取以下措施: 

1、冬季采暖采用城市集中供热,居民生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商务楼制冷采用燃气直燃机组并确保满足排放标准;商务办公楼及沿街商铺如设置餐饮、娱乐等产生大气及噪声污染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油烟净化、废水隔油池、隔声降噪等相应的环保措施;地下车库配套机械排风系统并合理布置排风口。

2、商业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商业垃圾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换热站、冷却塔、水泵、风机等产噪设施合理布局,并采用封闭、隔声及基础减振等消音措施,同时加强小区出入车辆的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生活噪声满足相关噪声排放标准。

4、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履行了全本公示的信息

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