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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以“双百双创”促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8 阅读: 【字体:

统筹环境要素管理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规范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突破,从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入手,为他们提供充足的环境要素保障,提供全面的生态环保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撑,促进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目标。

自我市“双百双创”工作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同时,组织建立了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动态管理台账,并以此为基础,于6月20日印发《晋中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提出了探索实施环境总量资源“县统计、市统筹”机制的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全面摸排了全市范围内各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使用情况现状,并建立清单,做到市县两级环境总量资源“一本账”。市生态环境局还建立了污染物总量测算、总量核定、总量减排、区域削减的动态管理系统,最大限度挖掘可用总量。并试行环境总量资源“县统计、市统筹”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市统一测算、统一核定、统一管理,根据需求合理调剂各种环境要素,有效解决“有项目没容量、有容量没项目”的问题,为重大项目落地腾出空间。

据统计,目前已形成和预计形成的工业源减排量绝大部分集中在介休、平遥等地;其次为近两年有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左权县、寿阳县和榆次区;灵石县工业源减排量已全部用于焦化行业,几乎无余量;其余县形成的工业源减排体量相对较少。生活源减排量大部分来源于平川地区,东山4县形成的生活源减排体量相对较少。东山4县因县域内减排体量小,可能出现无减排量完成年度约束性减排任务,更难以作为调出方补充其他县的区域削减量。

对此,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办法》,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县统计、市统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全市统一测算、统一核定、统一管理,强化环境要素管理,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统一测算,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各县(区、市)统计上报的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和减排量数据,统一测算约束性减排考核指标和减排量,建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动态管理台账。二是统一核定,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低于相关限值时,免于开展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置换和区域削减,直接予以核定;超过相关限值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置换量核定。三是统一管理,一方面,统筹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量纳入总量指标动态管理台账,实时掌握各县(区、市)总量指标变化情况,为统筹项目污染物置换源提供坚强保障;另一方面,探索实行减排量使用预算管理机制,对列入预算的总量指标优先核定,项目所在区域总量指标确实不足的优先统筹调剂。

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共核定建设项目9个,其中直接核定项目8个,涉及总量置换项目1个;同时为10个项目统筹解决了总量指标置换来源。下阶段,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锚定“双百双创”和全年各项任务,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