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12月26日交警支队路检路查排放超标公示
交警支队路检路查排放超标车辆
信息的公示
2024年12月20日-12月26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路查路检执法中对以下车辆按照“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现将被处罚的车辆信息公示如下:
晋LZ8318(黄色) 晋H506G5(黄色) 冀E2619Z (黄色)
晋AQ87D2(蓝色) 冀J1D392(黄色) 晋KH1396 (黄色)
晋K3609U(蓝色)
现责令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务于15日之内将该车辆送至我省M站进行维修(M站可登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shanxi.gov.cn/tzgg/162311.jhtml查询),维修完成后携带《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税务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到我市已和我局联网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并复检合格;逾期未完成维修并复检合格的,我局将锁止年度排放检验资格并在网站公布车辆信息,同时抄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