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2025年1月2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23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2025年1月2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3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968020(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箱:ychbhpk@163.com
通讯地址:晋中市城区北部新城广安街榆次区行政审批政务管理局(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榆次昌源喷涂厂金属表面喷涂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王村南
| 榆次昌源喷涂厂 | 山西澳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项目,项目所处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属于两高项目。也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类、铸造类项目。周围厂界距最近的王村居民约55m,但项目运营期不会造成土壤污染。
| 1、本项目喷涂室废气经室内配套的滤芯过滤装置过滤,喷涂室废气进入进入一台旋风除尘,处理后的 2 股废气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 1 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室密闭、微负压,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本项目项目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震 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本项目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进行统一处理。
4、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履行了全本公示的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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