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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2019年07月19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9 阅读: 【字体: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201907月19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7-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07月19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07月19日—201907月25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288603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箱:ychbhpk@163.com

通讯地址:晋中市城区北部新城广安街榆次区政务服务中心(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中市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m2板式橱柜、衣柜项目

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荣村北630m处

晋中市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依环报告,该项目租赁荣村工业区空闲厂房,车间总占地面积为400m2,将厂房按功能分为两部分,即车间西南角内部分隔出部分区域作为办公用房,其他区域作为生产车间及库房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建设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5万元,年产5000m2板式橱柜、衣柜。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改造并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建设期及设备安装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采取以下措施:

1、办公区分体式空调供暖,车间不采暖。生产车间采用中央集尘系统,所有产尘设备设抽风系统,将下料、打孔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抽吸,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系统末端的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封边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2、职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或降尘。

3、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的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铁皮桶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选择低噪设备并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和定期维护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和车辆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排放标准。

5、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粉尘0.528吨年。

6、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履行了全本公示的信息公开制度。

2.

榆次区长凝镇人民政府长凝镇潇河沿线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长凝镇西长凝村

榆次区长凝镇人民政府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依环报告,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6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A/O+MBR+消毒”工艺,占地面积300m2,地面铺砖,四周建围墙。②敷设排水管网至涂河,管网长1125.4m。建设总投资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主要用于西长凝村涂河附近居民生活污水。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建筑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道路硬化、现场及运输物料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及洒水降尘作业等,同时按照政府重污染天气的要求落实应急防控措施,防止施工期造成大气扬尘污染。营运期采取以下措施:

1、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不需供热。项目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均做加盖处理,污泥间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在各处理设施周边进行绿化。

2、处理规模为6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A/O+MBR+消毒”工艺。处理后的出水,部分回用于长凝镇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剩余出水排入涂河处理。

3、栅渣及污泥经浓缩脱水板式压滤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处置。

4、生产选用低噪设备置于封闭厂房,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及风机消音等措施,同时加强站区和车辆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站界噪声满足标准排放标准。

5、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履行了全本公示的信息公开制度。